去产能内退职工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引热议

新华网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8日表示,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文件即将出台,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再就业有困难的职工可实行内部退养,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并缴纳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
@华禾:一说到专项资金,不由得就想到落实问题。各类专项补贴,能够落实到位的不多。希望当前反腐和政务公开能促进一些事项阳光化,普惠大众。
@荆门网民:应该允许其它行业企业也施行职工自愿为原则的内退和提前退休,从而便于企业和员工根据自身实际来为企业或社会或家庭发挥最大化值的效益。
@北京网民:一方面要延迟退休,另一方面又要企业内退,内退给全工资也行啊,仅仅给点生活费,年龄大家庭负担重又体弱多病,这让百姓以后怎么生活?
郭乃硕(全国人大代表):去产能过程中的职工安置,政府职责在于政策引导与“兜底”保障。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为安置职工提供更多专业化的劳动技能和就业培训选择,让这些人员不仅有去处,更能有出路。
@三点一线:离退休时间超过5年,年龄偏大、技能不足或身有残疾的职工,应推荐参与政府公益性岗位应聘。
原文来自:http://news.xinhuanet.com/yuqing/2016-03/09/c_1287867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