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让法律“很没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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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轰动一时的南京虐童案当事人李征琴,因故意伤害罪服刑半年后于3月13日走出监狱。孩子生母跪倒在李征琴面前痛哭:“表姐,我对不起你!”孩子也扑过去,3人在监狱门口哭作一团,李征琴哭着说:“宝宝,妈妈回来了。”对此,有网民表示,南京“虐童案”是个标本,它让众多围观者看到了司法介入家暴的积极效果,一定程度破除了司法无用论;它也让众多围观者看到了司法介入家暴的种种局限,从另一个视角提醒了我们也应警惕司法万能论。司法的能与不能,在于介入的尺度,也在于配套制度的跟进。
网民“刘义杰”:一家人的苦情戏似乎很是令人动容。而“扑通”一声的下跪,更让人意识到,我国反家暴还有太长的路要走。
网民“孙明”:李征琴出狱,意味着南京虐童案告一段落,但是,虐童案背后的社会反思却不能停止。
@华商报:“南京虐童案”带来了家暴思考,指向于有爱的初衷也要有爱的表现,不要以爱的名义行不爱之事。愿“南京虐童案”一抱泯恩仇。
网民“赵红信”:此时应给孩子更多选择,既可以继续跟养父母一起生活,又可以选择接受社会抚养和国家监护,这恰恰是保护未成年人最欠缺的一环。
@荆楚网:南京虐童案,孩子何去何从?法律程序是否随着养母的出狱而告一段落?留给社会舆论和司法界的思索才刚刚开始。
原文来自:http://news.xinhuanet.com/yuqing/2016-03/14/c_1287991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