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在借少女跳楼事件宣泄情绪?
几块巧克力、一家超市、一个少女的自杀、一场大规模群体事件,谁也想不通这几件事物之间的草蛇灰线——近日,发生在甘肃永昌的“中学女生偷窃后坠亡”事件最终演变为上千人的围观和聚集,不仅发生了殴打警察、砸毁警车的暴力行为,甚至连金昌市市长也在冲突中意外受了伤。
如何分辨女孩自杀的诱因?该怎样厘清群众聚集最终酿成冲击与打砸事件的真实原因?
自杀悲剧引发千人冲突始末
2015年12月28日下午,甘肃省永昌县一名13岁中学女生赵某,在当地一家超市“偷拿”了巧克力等商品,于13点31分离开超市时,被店员发现并让其打电话通知家长前来处理。14点15分其母亲张某某到场,并对赵某进行了责打。但悲剧却在十七分钟后降临到了这个家庭,当天14点33分,赵某在自行离开超市后,于当地城市广场高层跳楼身亡。事件发生后,一场舆论博弈就此展开。
29日下午,死者家属前往超市讨要说法,造成现场近千人围观聚集,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开始起哄并冲击超市。当地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做群众劝导工作,围观群众于17时20分左右陆续散去。
30日上午,个别群众到华东超市门口摆放花圈再次引起群众围观,当地公安出动警力维护现场秩序。14时左右,数千名群众再次聚集,出现了冲击超市大门,损坏周边道路隔离栏及公共设施,围攻现场维持秩序的公安干警,损坏执勤车辆等违法行为,金昌市长张应华闻讯赶来进行现场处置,却被打伤。
31日上午11时许,永昌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称,死者家属已与超市签订了赔偿协议(网传赔偿85万),善后事宜的处理正在有序进行。公安机关已对超市负责人进行控制,将对不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通报还指出:从12月30日开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广大群众的同情心,煽动围观群众。下午,永昌县委宣传部向媒体表示,当地政府正在对事件引发的群众聚集、冲击事件进行处理,带头打砸的10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1月3日,永昌县人民法院、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永昌县公安局、永昌县司法局联合发出通告,敦促“12·29”、“12·30”事件中违法犯罪人员前来投案自首。
舆论在群体性事件后达到高峰
30日,新京报刊发新闻《甘肃永昌一初中女生高楼坠亡死前因偷巧克力被责骂》对该事件进行了详尽的报道,人民网、凤凰网、搜狐新闻等新闻媒体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转载。此外,包括澎湃新闻在内的多家媒体亦就此事件进行了独家报道,并引起了部分媒体的关注。
31日早8时,新京报在其官方微博发文报道此事。随后,@央广网、@大河报、@华西都市报等官方微博亦对此事进行关注,随即引发大量网民的转发与评论。
此后,由于元旦假期的来临,网民对该事件的关注度有所减少,但随着假期的结束,该事件相关信息又陆续增多。
1月4日,头条新闻首发微博“甘肃女生坠亡引千人聚集官方督促闹事者自首”使得该事件再次引起舆论热议。目前,因缺乏后续进展,该事件舆情热度已逐渐平息。
舆情走势如下:
各方反思事件背后的逻辑
少女自杀事件的传播表现出明显的分水岭:
最初,很多媒体在报道中突出“死者因偷巧克力被责骂”,甚至好事之徒将此事做蒙太奇处理:“小姑娘在饥寒之下偷咬了一小口巧克力,却遭到了超市老板的肆意凌辱”,引发舆情关注,大量网民问责父母教育方式、女孩心理素质及超市处置方式;
二次传播过程中,衍生出“老板非法拘禁女孩”等说法,暗示“无良商人逼死人命”,更有甚者将此事上升为“穷富之争”、“资本之恶”等,宣扬“全社会都有罪”,进一步激化群众与超市、政府的对立情绪;
当地政府通报处置结果后,再度引发新一轮讨论,反思煽动力量、维护法律尊严的理性观点。
然而,自事发至今,事件的关键信息仍旧缺失。如“超市有没有‘拘禁’小孩子”、“有没有进行严重的人格侮辱”、“有没有故意刁难,对小女孩家庭搞偷一罚十”、“超市最终赔偿了多少钱”(网传85万)等关键信息都没有通过正式渠道被披露出来。
中青舆情监测室梳理围绕此事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下:
1.南风窗:女孩偷巧克力自杀引发千人聚集是所有破坏性心理能量的聚合
《南风窗》梳理女孩坠楼事件背后的各方心理逻辑指出,女孩亲属的心理逻辑是:都是你们超市逼死了女孩!现场围观者的心理逻辑是:一个女孩面对一家超市,前者弱后者强,肯定是超市欺负了女孩!暴力打砸抢者的心理逻辑是:终于有一个机会,可以在法不责众中“干一场”了!网络看客们的心理逻辑是:穷即有理,弱即正义!“评论家”、“专家”的心理逻辑是:都是素质低下和没有法律意识惹的祸!所有的心理逻辑碰撞,就相当于所有破坏性的心理能量聚合在一起,轻则是女孩自杀,引起千人聚集,重则有可能把社会置于一种不确定性的风险之中,一件小事就能点燃这些破坏性的心理能量,冲击社会秩序……
2.才让多吉:超市处理未成年人偷窃行为凸显未成年人保护缺陷
公益人士才让多吉认为,以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未成年人偷东西报警也没用,通知家长可能是唯一能给“偷窃者”以经济处罚的途径。无疑,超市对孩子进行体罚、辱骂、要求父母赔偿是对儿童权益的侵犯,可这么多年来,一直无人干预,无人过问,继而成了商场超市处理这类事件的通行办法。从来没有人站出来承担责任,这难道不是公权力的失职?
新浪微博“虎胆猫心”:甘肃金昌13岁女孩自杀事件,令人对人性逐渐泯灭的社会痛心。13岁还是小孩,私设公堂伤及小孩自尊致其死亡者,应严惩,每个人都有不懂事的少年时代。特别是穷人家的孩子,因父母给的零花钱少,面对物质诱惑难免犯失控之错,与家教无决定性因素。国家因以此事为教训,完善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条款。
3.“千钧客”:要警惕打砸抢背后的煽动势力
新浪微博“千钧客”:警方关于甘肃永昌事件的通报。了解事实至少清楚公知在骗你:第一,不是因为贫困所逼,编造因“饿”而偷并归责于体制是为煽动仇恨国家;第二,除了孩子母亲没有第三方打骂,编造他人打骂是为煽动社会仇恨;第三,孩子出事令人同情,但以此造谣煽动是为制造社会动荡。利用此事,颜色革命各方推手在演练。
新浪微博“椒江叶Sir”:这事情明显背后有势力煽动,而这股势力跟余姚水灾、中泰垃圾场、温岭杀医、三江教堂等事件一样,是同样的性质,就是鼓动煽动人民群众喊出推翻基层党组织打倒基层政府领导并付诸实际打砸抢犯罪行为转变为违法犯罪分子的实际行动,以达到颠覆目的的犯罪行为!
德阳市网络文化协会副会长邓建华:照@永昌发布公开信息看,走的是依法处理路子;个人坚决支持按照这一思路走到底,不论是政府和公民还是公民和公民,更不论是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人员。因为,此事的小孩自尽,基本是民事纠纷所致,该依法诉讼审理;此事被一些人借机发酵形成社会聚集事件,则性质发生了转变、危及公众利益,该依法重惩。
4.韩东言:以闹赔偿不可取,法制不该被公众情绪绑架
沈阳城市学院客座教授、新浪政务新媒体学院讲师韩东言:1、不是谁穷谁有理!2、不是谁惨谁有理!3、不是谁弱谁有理!4、不是谁道德站得高谁有理!5、社会秩序需要法律来调整,依据法律,分清是非、分清对错,按章处理,5、此中必须去除维稳思维,导致不稳的要素,恰恰是维稳,6、维稳某种程度是对法律的妥协,是对违法的纵容,7、法律是保护每个人的根本!
天涯论坛网民:人的天性,是同情弱者。这个事件,其实是法律向社会情绪低头。超市冤,法律也冤。政府在处理事件的时候,应该始终坚持依法治理,不该为了照顾公众情绪而让法律缺席,甚至是让法律错位。
公益人士才让多吉认为,十三岁的孩子跳楼自杀,政府安排超市赔偿自杀儿童家庭85万(网传),这是公权力对个人财富无所顾忌的侵犯,这样的处理对富人和穷人都无好处可言,认同这样的处罚,就是认同个人财富在中国得不到任何法律的保护。穷人软弱的时候,富人对穷人可以无休止的欺凌,公权力视而不见;穷人发飙起来,公权力又对富人无原则的剥夺,这才是当下社会人人都充满怨气的根本原因,幸福更是无从谈起。
最后,借用天涯论坛网民“the_zhang”的点评做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