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售假唯品会陷信任危机 消费者:假货不止茅台
以广告词“一家专门做特卖的网站”、“100%正品保障”而风靡各大视频网站的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美股:VIPS,简称“唯品会”),却因自己的涉嫌售假行为陷入了一场深度信任危机。
2015年底,不少消费者反映,在唯品会周年庆活动期间所购茅台酒为假酒。2016年1月9日下午,深陷舆论漩涡的唯品会公开道歉称,已暂停所有白酒类商品的销售。法律界人士就此指出,唯品会及其供应商或面临承担刑事责任。
唯品会:从“无毒无害”到“公开致歉”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唯品会售假事件发端于其在2015年周年庆典期间推出的大型酒类促销活动。部分消费者反映,唯品会于2015年12月8日销售的580元/瓶的“53度飞天茅台”经专业人员鉴定为假酒,但唯品会官方客服却不承认且拒不赔偿。此事引起媒体和社会广泛关注后,唯品会涉嫌售假事件随即持续发酵。
2015年12月15日,唯品会首次回应称,公司接到了消费者关于12月8日“知名白酒特惠专场”购买的“53度飞天茅台”商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共计26单,唯品会建立了完整的供应商资质审核机制和流程,但鉴于酒类商品的高敏感度以及此次的投诉率,今日起主动联系购买了该专场相关商品的903位消费者进行先行退货退款并先行垫付商品价值十倍的补偿。
2015年12月31日,唯品会二度回应涉嫌售假事件称,经权威鉴定部门对回收的部分商品进行鉴定,发现其中确实掺有非茅台集团原厂原装商品,但所售商品“无毒无害”。唯品会同时表示,已永久停止与相关供应商合作,并就该供应商严重欺诈问题向警方报案,警方已启动了刑事侦查程序且刑拘了相关当事人。
唯品会的两次回应,回避了“假货”强调了“无毒无害”并使用了“补偿”而不是“赔偿”的字眼,不仅引起众多消费者的不满,也引来了中国消费者协会的高度关注。
1月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中国消费者协会致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的劝谕函》称,唯品会2015年12月31日公布的解决方案存在三大问题。
1月9日,唯品会发布的《唯品会致广大消费者及中国消费者协会的致歉函》再度回应称:“我们认识到,之前在此事的处理过程中,公司表现的态度不够诚恳,给消费者和各方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对此我们深表歉意。”此次回应中,唯品会称暂不便对外公布涉事供应商相关信息是应公安机关刑事侦查的要求,但承认存在“假货”问题,同时称鉴于此次事件的不良影响已暂停所有白酒类商品的销售,并再次全面复核公司商品的采购供应链及供应商资质,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当日晚间,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其官网发布公告表示已收到了唯品会的回函,将会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消费者:假货不止茅台质疑从未停息
值得注意的是,唯品会这份姗姗来迟的致歉函,并没有获得众多消费者更多理解。事实上,近来社交媒体上关于唯品会售假的质疑没未停息。
据调查,除去年12月8日所购的茅台酒涉假外,有消费者曝出其在当日所购买的五粮液也是假的,并已经五粮液公司鉴定为假货。而来自福建的陈姓消费者则反映,在唯品会周年庆之前的2015年11月份也购买到了假茅台酒,但这些并不在唯品会的赔偿范围之内。
《经济参考报》记者登录天涯社区等论坛发现,自2012年起,不少消费者就纷纷发帖反映在唯品会购买到了假货,涉及手表、化妆品、床上用品等诸多领域。无独有偶,记者在涉及唯品会假货维权的多个QQ群里发现,针对唯品会的假货投诉几乎覆盖了服饰、家居等主要产品。
《经济参考报》记者登录酒朋网曝光与维权版块发现,在酒朋酒友论坛打假相关负责人的组织下,网站正在统计去年12月7日及7日之前网友购买的假酒数量,准备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律师估计涉案金额可能高达500万元。
记者还注意到,去年4月,聚美优品公开指称唯品会出售聚美优品拥有独家授权的国外化妆品,而唯品会方面发表声明称所售商品均为合法授权正品;去年11月25日,腾讯科技发布的名为《唯品会涉嫌售卖假冒奢侈品》的文章指出,唯品会正品神话终结,涉嫌售卖假冒手表等奢侈品。随后,唯品会发布公告直指该报道造谣。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在对唯品会进行长期跟踪研究后撰文指出,唯品会存在网络售假、霸王条款、订单取消、售后服务等六大症结。而来自中国电子商业中心发布的《2015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显示,2015年上半年,唯品会用户投诉解决率仅为10.2%,是用户满意度较差的网络零售商之一。
律师:唯品会及其供应商或面临承担刑事责任
诚然,与传统零售行业相比,电商平台普遍面临进货渠道复杂等诸多新问题。业内人士甚至称,“100%正品”就是个伪命题,平台电商杜绝不了假货,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过,虽然网络售假背后涉及的关系和利益问题比较复杂,但治理假货终究还要回到对渠道的监管和对现实案例的打击上面,这些都离不开电商平台自身和相关执法部门的努力。
针对唯品会售假事件,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吴旭华、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姚小娟等律师认为,根据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在唯品会购买了假酒,唯品会必须承担责任,且举证责任在于商家而非消费者。此外,从行为上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了网络平台一定程度上的审查义务,如果在明知茅台价格明显低于正常价格的情况下仍放任销售者销售,则涉嫌构成帮助侵权罪,消费者可以据此主张平台与该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王冰洁律师也认为,此次售假事件中,作为销售者的唯品会及其供应商应当承担包括刑事法律后果在内的相应责任。
原文来自:http://news.xinhuanet.com/yuqing/2016-01/15/c_1286311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