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多个部委联合签署合作备忘录重拳打“老赖”
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民商事行为的限制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行业准入的限制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重要职务的限制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及其他消费行为的限制措施,例如限制购买不动产,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21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外发布。据悉这是联合部门最多的一份联合惩戒备忘录。
长期以来,对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社会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近几年,全国法院每年新收执行案件已达300多万件,其中70%以上有财产债务人不主动履行,还大量存在恶意逃避执行或者暴力对抗执行等现象。与此同时,信用惩戒机制严重缺位,失信成本过低,并对其他市场主体形成负面示范效应,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现象越发普遍和严重。
据介绍,备忘录将目前各类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规定的人民法院与其他部门就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措施进行了汇总、梳理和明确,进一步拓展和丰富了对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领域和惩戒措施,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局面,从而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表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签署《备忘录》的意义在于落实。最高法将对各级法院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准确、完整、及时,同时及时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和更新信息,并积极配合各签署单位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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