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新规今日实施 结婚离婚登记需指纹认证
京华时报讯今日起,《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等一批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新规将开始施行。其中,时隔12年再次修订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中增加了结婚登记指纹认证环节,并要求离婚登记有独立场所,更好地保护个人隐私。
婚登处须单独设专用离婚登记室
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中一些变化涉及当事人的信息材料,具体包括,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申明书》《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等文书时不仅要求签字,同时增加指纹认证;婚姻登记受理过程中,增加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登员作为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的程序等。
此外,规范规定,婚登处不得设在婚纱摄影、婚庆服务、医疗等机构场所内,上述服务机构不得设置在婚姻登记场所内;婚姻登记处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民政部将通过执法检查等工作,对婚姻登记机关乱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加强处理。
规范还增加了一些便民措施。婚姻登记处应当开通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功能和咨询电话,避免当事人因材料不全而来回奔波;允许有条件的省份在辖区范围内跨区域为当事人补领婚姻证件;婚姻登记处须有独立的场所办理婚姻登记,并单设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和档案室,保护当事人隐私。
“金牌月嫂”认定需48个月客户无投诉
《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国家标准自2月1日起施行。新标准将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分为6个星级,各等级的月嫂必须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
根据规范,月嫂年龄应为18岁到55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上岗服务时应着统一工作服,定期参加职业培训,无刑事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等。
最高级别的“金牌月嫂”的“门槛”,则包括取得高级家政服务员、高级育婴师、中级营养配餐员资格证书,具备48个月以上的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工作经历,至少累计48个月客户满意无投诉,可以对产妇进行心理疏导,对新生儿和婴儿进行生活照料及生活保健等。
不文明乘机行为将进入“黑名单”
旨在强化航空运输秩序的《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自2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办法,冲击值机柜台等10类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将被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记录并告知航空公司、中航信等单位,保存期限为一年至两年。
这10类不文明行为包括对民航工作人员实施人身攻击或威胁,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及登机口,在机场、航空器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强行冲击驾驶舱、擅自打开应急舱门,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办法明确,被列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旅客如对记录有异议,可向中国航协提出申诉,中国航协自收到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诉人做出答复。异议处理期间,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管理不受影响。
原文来自:http://news.sohu.com/20160201/n436480931.shtml